在意外伤害的事故现场,作为参与救护的人员不要被当时混乱的场面和危急的情况所干扰。应该沉着镇静地观察伤者的病情,在短时间内作出伤情判断,本着无抢救生命后减少伤残的急救原则,先对伤者的生命体征进行观察判断,它包括神志,呼吸,脉搏,心跳,瞳孔,血压。(但在急救现场一般无条件测量生命体征。)然后再检查局部有无创伤,出血,骨折畸形等变化。其具体检查顺序如下:
检查神志是否清醒
神志是否清醒是指伤员对外界的刺激是否有反应。可以大声呼喊病人,敲打病人脸颊或拧病人手脚等。如果伤员毫无反应称为神志不清或消失,预示着病情严重。此时要保持伤员呼吸道畅通,谨防窒息。如伤员神志清醒应尽量记下伤员的姓名,住址,受伤时间和经过等情况。
检查呼吸是否正常
正常呼吸运动是通过神经中枢调节育规律的运动。正常人每分钟呼吸15—20次。病情危重时出现鼻冀煽动,口唇紫绀,张口呼吸等呼吸困难的表现,并有呼吸频率,深度,节律的异常,甚至时有时无。首先可以观察胸壁有否上下起伏活动,也可将手掌心或耳朵贴在病人的鼻腔或口腔前,体察有否气流进出,或者用一薄纸片、棉花丝或一丝餐巾纸放在病人的鼻腔或口腔前,看看是否随呼吸来回摆动。以上方法检查,如无迹象的话,可以初步判定呼吸已经停止,必须马上做人工呼吸抢救,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呼吸停止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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