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晚报消息记者 方元 李月 实习生 柯栋 特约记者 王波 通讯员 周尽清报道:全市工商集中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已于本月启动,发现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的,依法查处,决不姑息。7日,竹山工商部门查获一商贩兜售印有北京奥运标记涉嫌侵权的88件圆领衫。
当日,竹山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在该县城关镇世纪广场巡查发现,张某销售印有奥运五环图案“Beijing2008”和“2008奥运北京”的圆领衫。经查,张某无营业执照,且不能提供提货发票及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签订的使用许可协议或合同。执法人员初步鉴别,该批T恤衫的商品标签上没有厂名、厂址和服装技术规范的类别,属“三无商品”。
经查,此批T恤衫是张某从广州某服装批发市场以每件8元购进,共购回100件,已销售12件。因其严重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侵权圆领杉88件。
据了解,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将持续到12月,旨在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维护奥林匹克标志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执法行动将以奥运特许商品生产、流通和商标印制领域为执法重点环节;重点整治场所是风景名胜景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商标印制企业及零售摊点;重点整治商品为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体育用品、运动服装、鞋帽、文具等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