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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曾治办
编者按:争创2005——2008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是继续深化平安十堰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全力确保我市即将迎来的“两节”期间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三城”联创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全市350万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对于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促进十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报今起推出“平安十堰建设”专栏,连续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平安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新变化,以及政法综治战线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以期推动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
平安建设成效辉煌
2005年以来的近四年时间,是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一个极不平凡的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全面稳定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勇于面对困难迎接挑战,取得了辉煌成绩。继全市荣获2001-2004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的荣誉后,又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责任区;在首届(2007)中国最安全城市评比中,位列第24位。
——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全市不断提高驾驭大局的能力,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渗透破坏活动,大力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市无影响大局的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无重大失泄密问题、无暴力恐怖活动,社会政治一直处于持续稳定状态。
——治安大局保持平稳。刑事发案总量始终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发生特大恶性刑事案件;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等形势平稳,无特大事故;治安管理日趋加强,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预防、制止违法犯罪的作用不断增强。
——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8个县市区全部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市、区)。市综治委已命名平安乡镇(街办)108个,占总数的92%,各县市区也命名了一大批平安村(居)、家庭、单位、校园。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整治,暴力案件、入室盗窃等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及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十堰连续多年居湖北省前列。
严打整治促平安
近四年来,全市毫不动摇地贯彻“严打”整治方针,始终把“严打”整治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以打促稳、以打促安。
坚持把打击的锋芒直指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犯罪、多发性犯罪等,快侦快破快审快结,震慑违法犯罪。近四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数、抓获作案成员人数、查获犯罪团伙个数及六类暴力案件破案绝对数逐年增多,仅2007年上述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上升12.8%、20.2%、24.3%和24.7%,2008年上半年,分别又同比上升52.2%、5.9%、67.1%和8.9%。
根据治安态势,适时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增强严打实效。2005年,全市开展了打击赌博违法犯罪、“平安夏天”、打黑除恶及“冬季严打”等专项行动;2006年开展了“雷霆2号”、“两抢一盗”、夏季治安攻势、“山鹰”等严打专项行动;2007年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夏季治安攻势及自行车、摩托车被盗问题专项治理等;2008年,全市开展了“奥运保卫战”,共查处治安案件6560起、处理违法人员4935人。
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对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实行滚动排查和整治,巩固和深化“严打”成果,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近四年来,全市先后排查并整治治安混乱单位和地区139个,及时改变了重点整治地区和单位的治安面貌,建立了长效机制。
防控管建保平安
近四年来,全市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管建结合,积极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发生。
着力构建专门力量与群防群治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社会面防控、社区巡防、农村联防相结合的新型治安防控体系。目前,全市共组建巡逻队2823支,巡逻人员达17320人,中心户长达41724人,全市已安装视频监控三级平台1754个、摄像探头30002个,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的全面结合,充分发挥治安防控体系在震慑预防违法犯罪、协助重大案件侦破、提升群众安全感中的作用。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管理,堵塞和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不安全因素。以出租房屋管理为基础,实现流动人口的社区化管理和服务;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困难,加强教育引导,落实防范措施,减少其犯罪或重新犯罪;加强日常交通、火灾、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的监控,适时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及集中清理等活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加强预防,积极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改进干部作风、提高执行能力,建立健全了决策合法性审查、执法评查、重大事项稳定风险事先评估以及党政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值班接访、约访、下访和包案等制度,加强源头预防和治理,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产生。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乡、村(社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建设,推进排查调处经常化。落实领导包片包案、检查督办、预警等制度,推进化解措施落实。近四年来,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万余件。
完善机制创平安
近四年来,全市从建立、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入手,不断规范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基础,促进齐抓共管,推动平安十堰建设的深入开展,极大提升了十堰的平安建设水平。
加强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十堰振兴“安”为首的理念,在2005年下发了《关于推进平安十堰建设的意见》,发出了“平安”建设动员令,提出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的目标。近四年来,又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十堰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平安建设的文件,切实把平安建设作为社会发展的产业抓,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抓,加强组织领导、人财物保障,落实责任,保障和促进平安建设深入有效开展。
着重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全市坚持“积小安为大安”的工作思路,在湖北省率先提出了“平安十堰”建设,市综治委着力开展创建“平安乡镇”活动,各县市区开展了创建平安村居、单位、学校、工地等“平安细胞”创建活动。
发挥综合治理平台作用。各级综治委(办)切实加强工作部署,坚持综治委全会、专项工作办公室季度例会等制度,定期部署工作。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各部门履行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职责情况的考察监督及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平安建设全面深入发展,不断上档次、上水平。
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治保调解组织,落实一名主管领导,落实一个业务处室,落实一名联络员,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责任范围内的综治工作。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紧密联系创建任务和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并列入年终考核。
加大检查考评和奖罚力度。每年初,市委、市政府分别同10个治安责任区签订责任书,市综治委对市直单位下达任务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对党委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市县两级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实施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具体办法和程序。
不断扩大平安建设的群众基础。全市采用标语、挂图、文艺节目、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声势浩大、覆盖面广的宣传,真正使平安意识深入人心、和谐理念家喻户晓,形成了“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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