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热线(中新社湖北新闻网十堰新闻频道)代娟 胡波 报道:房县自2004年5月正式启动阳光工程项目(阳光工程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以来,按照县委、政府促进务工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省委提出的“大培训、大转移、大增收、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多管齐下着力打造阳光工程,取得明显效果。截止2008年6月30日,该县先后共开展机动车驾驶、电焊工、车工、机动车修理、计算机操作、餐饮服务、营业员等共10个岗位的培训,累计培训农民工1.5万人,转移就业率达90%以上。
公开招标认定培训基地。按照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围绕“面向社会、公平竞争、贴近农村、方便农民、培训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今年3月,县阳光办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标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按照末位淘汰制重新认定了培训基地,并进行了公示。
严格项目资金运行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五公开”、“五有”、“五种制度”标准执行,规范台帐管理,确保阳光工程规范运行。二是按照培训时间长短和培训岗位技能的难易程度确定补助标准(即培训20-30天补贴100元,培训31-60天补贴300元,培训61天以上补贴500元),并在农业局及各培训基地政务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三是采取“代金券”一券通的形式将培训补助直补到参训农民工手中。“代金券”由县财政局在培训“第一节课”现场给报名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学员发放到位,以保证农民工学员真正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半年或年终再由阳光办复核,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各基地帐户,确保项目资金高效运作。
狠抓“第一课制度”。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县阳光办将监管位点前移,狠抓“第一节课制度”。即每一期培训班开课时,阳光办都要会同县财政局认真核实新学员身份,同时,由阳光办主任向学员讲解阳光工程惠民政策、城市生活常识、基本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知识及健康教育等维护农民工利益方面的知识,由财政局负责人向学员讲解代金券的填写与发放方法,宣传阳光工程惠民政策。
项目管理公开、透明。每期结业的学员信息(姓名、住址、年龄、专业、学时、享受补贴等情况)在省阳光网和房县财政与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查询。杜绝了以前个别学校存在假学员、假身份、假台帐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补贴资金直补参训农民。
阳光工程的实施,促进了全县务工经济的发展,仅今年上半年全县外出务工农民达10万人,创劳务收入达5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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