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日报消息特约记者黄治荣报道:9月14日,竹山县城关镇城西社区居民肖坤元在县中医院治疗腰椎病出院,共花去医疗费1102元,县医保中心给他报销了428元。与他一样,该县5万名城镇居民都享有了医保。至此,该县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与新农合已实现全覆盖,惠泽45万人。
推行城镇居民医保,是该县今年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旨在解决城镇居民,包括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原国有、集体企业未参加医保的职工等群体看病难。8月中旬,该县启动城镇居民医保,规定参保居民和未按月享受养老金的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分别缴费20元、50元,在乡镇、县、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可分别报销65%、55%、45%,年最高可报销2万元。
而从前年起实施的新农合,已惠及该县38万多名农民。为让农民看得起病,他们今年将乡镇医院的报销门槛降至50元,新增加85个报销品种,在乡镇、县级等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分别报销60%、50%;对阑尾炎、剖宫产等14种常见病实行单病种限价,患者例均降低费用300元以上。
在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中,该县对城乡特困对象,包括享受低保、重度残疾的人群,由政府支付个人缴费部分,不让一人因贫而漏保,最大限度保证了参保率。该县还设立了“惠民病房”、“惠民病床”,减免特困群众挂号费和20%以上的医疗费,更好造福弱势群体。
惠民政策暖民心,群众过去一些咬牙支撑的病,如今大多选择了住院,也得到了更大实惠。今春,田家坝镇南坝村村民陈从海在太和医院治疗冠心病花去69685元,9月初新农合启动二次补偿,在已报销18951元的基础上,又给他报销了11049元。元至8月,该县仅参合农民就有40253人报销医疗费1404.91万元,14077名住院患者人均报销9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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